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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青年联合会(筹)管理办法
(征求意见稿)
发表日期: 2019-03-29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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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总  则

第一条  为贯彻落实《中国科学院“创新2020”人才发展战略》,加强对固体物理研究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,促进其科研活动组织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,拓宽学术视野,在实践中不断成长,造就新一代学术骨干人才,根据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青年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青联会”)章程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  青联会实行会员制,以向会员提供科研活动支持,组织会员学术交流合作等方式培养青年人才。

第三条  青联会实行理事会制度。理事会是青联会的决策机构,按照青联会章程行使职权和义务。理事会由所主管领导和相关部分负责人及部分青年携进会会员组成,经所提名候选人,由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,理事会每2年组织一次换届选举,每次换届后新任理事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
第四条  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,设立秘书处和若干工作小组,负责相关工作和活动运行。

第二章 会  员

第五条  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入会时当年年龄在38周岁(含)以下。

(二)受聘于我所科技岗位或支撑岗位。

(三)认同我所的价值理念,具有为科技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。

第六条  理事会于每年9月1日至15日受理会员入会推荐。

第七条  会员每年需填写《“固体物理研究所青年联合会”会员年度总结报告》,在任期届满时应填写《“固体物理研究所青年联合会”会员总结报告》,并由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青联会秘书处备案。

第三章  对会员的支持和培养

第八条  研究所根据整体规划,对青联会给予定额经费支持和特别经费支持;每年定额经费支持额度不少于12万;特别经费额度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

第九条  建立会员交流与合作机制,鼓励和支持会员组建跨学科领域的交流活动小组。理事会每年将组织青年论坛、学术交流、会员培训等活动。

第十条  会员如与我单位解除聘用关系,将自动终止会员资格。

第十一条  对优秀会员,研究所将优先推荐其申请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

第十二条  研究所综合办公室和科研项目办公室共同对经费的使用、会员在岗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,并向理事会和主管领导通报。

第四章  附  则

第十三条  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第十四条  本办法解释权属固体物理研究所所务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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